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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

100年金龍樓前後棟補強工程說明會重點 (99.11.09)

1.      教育局推薦四所辦理結構補強業務相當成功的學校,可以向該校總務處詢問:大橋國小、龍山國中、成德國小、西湖國中。
2.      金龍樓前段與金龍樓後段可以併案招標,以免又出現不同廠商界面交接的困擾。
3.      教育部規定經費的七成需用於結構補強,三成用於和結構補強相關的修復,故預算中不得出現抽風機、冷氣或裝設日光燈的項目;而凡是教育部核定的案子,會有很多稽核單位來督導(如審計部、督工小組等),因此經費的支出務必和補強有關,以免日後遭到糾正。
4.      要確認教育部補助款經費需求表上和本校現況是否一致,如果不對就要趕快跟教育局反應。
5.      補強後的大樓不得出現閒置的情況。
6.      預算的編列盡可能符合綠建築與綠能源的規範。
7.      在工程開始之前一定要向師生家長召開施工說明會,讓師生家長瞭解補強工程施工與施工期間校園安全應配合事項。
8.      總務主任、事務組長與技師都要到校舍耐震資訊網http://school.ncree.org.tw/school/news.php報名參加國震中心所辦理的作業講習會,而研習證書為成果驗收的必備項目。
9.      期初審查之前要特別注意:
(1)   學校一定要向技師確認採用哪一種補強方式,而無論是擴柱、翼牆或剪力牆都要注意是否會造成原本教室採光範圍變小,務必要請技師跟學校說明清楚,如果可以將擴柱、翼牆或剪力牆移到圖說上其他地方而不影響原本採光的話,就應該以最佳採光的原則進行調整。
(2)   經費不要編列與結構補強無關的內容,如抽風機、冷氣或日光燈等。
(3)   技師在期初與期末審查一定要準備PPT簡報,不要空手到。
(4)   期初審查前務必要在緊急應變計畫或安置計畫中說明,因補強受到影響的師生安置問題。
10.發包時要依審查結果施工,不要任意修改或新增其他工項。
11.本項工程經費於11月底經費教育部將會核定,但仍須經過立法院通過預算才能知道確定金額。
12.12/7-12/15之間教育局會辦理補強相關勞務採購研習,總務主任及事務組長都要參加。
13.教育部規定補強設計及補強工程控管期程為615日前完成補強工程發包,但教育局建議在五月底前完成,才能夠在七月如期開工,並早日找到好的設計師及配合度高的承商。
14.有關補強設計與補強工程監造作業規範其契約範本可到校舍耐震資訊網的[下載專區]下載。
15.本次合約中宜列入:冷氣或管線的不鏽鋼隔板、原有鐵窗復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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